一、工程施工完成以后多久办竣工
工程施工完成后,多久办理竣工验收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二、进行竣工验收的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6、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7、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8、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施工验收时间如何确定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